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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常修泽: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路在何方?

常修泽 群言杂志 2022-07-27

原载《群言》2016年10期


常修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进入2016年,我国民营企业的投资出现严重下滑。这是一种很吊诡的现象。如图1所示,2015年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10.1%,但2016年1—4月,该项指标仅为5.2%。


图1


这个问题也引起了国家有关方面的关注。5月9日《人民日报》权威人士谈经济就对此有所涉及。其中提到中国经济面临九大困扰,民企投资的大幅度下滑被列为首位。可见民企投资下滑的问题相当严重。


但可惜的是,人们在研究这篇文章时,关注点并未聚焦在民企投资下滑方面,而是聚焦在所谓“L形”“不刺激”“不搞半夜鸡叫”上。我看过不少解读文章,大多都是关注这三条,反而第一位的民企投资大幅度下滑问题被忽略了,尤其是下滑背后的制度性问题更是很少提及。


到8月底,情况更加恶化(如图2所示)。这就需要研究,为什么在2016年会出现这样令人忧虑的现象。而且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近年来整个中国的资产比重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非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占非金融类社会总资产的比例为30.2%(2014年),这就意味着非金融类“广义民营”企业(非国有企业)资产占非金融类社会总资产的比例近70%。

 

 图2


从GDP来讲,据《人民日报》提供的数据,2015年“狭义民营”(非公经济)已经占到GDP总量的60%以上。按此计算,2015年全国GDP总量67.7万亿元,其中公有经济(包括国有、集体、各种混合经济等)占40%,约27万亿元;“狭义民营”占60%,约40.7万亿元。如果按国有与非国有划分,非国有部分(“广义民营”)估计也在70%以上了。


因此说,民营经济的下滑对整个国家来说影响非常大。我在此只强调一句:推进结构性改革,亟须发挥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作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同志曾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现在需要研究:在“三个没有变”的指导下,我们需要哪些制度性的变革?这里,我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提出三大改革。


产权保护:矫正社会预期


产权保护制度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而且也是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资源环境体制等“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基石。没有一套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就难以建立起来。理论和实践一再说明,只有对产权予以严格的保护,才能稳定人们的社会预期(包括投资预期),才能规范并保障各种主体的行为(包括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包括经济秩序)。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孟子所言恒产与恒心的关系,值得重视。


民间资本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条无论如何不可否认,即与民营企业缺乏产权保护的安全感有内在关系。实践中,公权力对产权保护不到位,政府自身的违约和政策不稳定,侵害民营企业合法产权和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同时,不同所有制产权保护不平等,对非公有产权的保护总的来说弱于对公有特别是国有产权的保护(当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等腐败问题也存在)。可见,民间资本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折射的问题是相当严重、相当深刻的。它表明,民营投资者社会预期不佳,特别是投资预期不佳。既然预期不佳,何来投资信心?基石不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完善?一整套制度如何成熟、如何定型?


撇开政治意识形态的问题不谈,只从经济学来讲,我们需要严格的产权保护,包括公有和非公有企业的产权。应该严肃查处侵犯公有和非公有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民营企业问题上,可否掌握两点:第一,对于过去民营企业由于历史原因经营不规范的问题(所谓“过错”问题),不应该再盲目地翻旧账。第二,对民营企业产权方面申诉的案件应认真甄别,确属冤案的应予以纠正、赔偿,在全国抓若干典型案例。据我所知,现在民营企业家出走的不是一个两个,我们得想法给所有人以安全感。有关方面应该大力度出手,依据法律完善产权制度,矫正并稳定社会预期,给整个社会发派定心丸,给整个社会打造定盘星。


当然,并不是说要给民营企业超国民待遇,只是给予公平对待而已——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第一,权利平等;第二,机会平等;第三,规则平等。尤其是要废除各种违反公平原则的不合理规定。我在《包容性改革论》一书里提出,“包容国有与民营”,“国有民营都是共和国的亲儿子”。尽管对此有争议,有批评(甚至是批判),但我还是坚持此观点。


市场准入:尤其要打破垄断


我这里把它简要地归纳成“两个凡是”:第一,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四个字——非禁即入。禁止是明确的,允许也是明确的,但是政府很难把天下的事都考虑得那么周到,还有“非禁非允类”,应抓住“非禁即入”。第二,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


市场准入,尤其要打破垄断。当前重点可锁定六大领域——电力、电信、交通(民航、铁路、邮政、港口、公路)、石油、天然气、市政。民营企业下一步应参与到这些行业的改革中去。


突破口在哪里?在基础部门。基础设施领域现在亟待引进民营资本,但民营资本真正进去多少?从下表可见,除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等行业外,其他行业民营资本进入较少,航空运输业4.5%,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4%,城市公共交通业2.3%,铁路运输业只有2.2%,微乎其微。中国改革开放已经38年,民营资本在基础领域的年度投资如此可怜,怎么样发挥其作用?我们现在已经有一些促进民营资本投资的政策,应加大对于各地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将之制度化。


基础设施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结构(2014)


政府重塑:发挥好“辅”的作用


现在有关方面已经提出新型政商关系。新在哪里?一个叫“亲”,一个叫“清”。我的理解,“亲”就是应该当成自己人。但在实践中,政府对国企尤其对央企确实很亲,而对民营企业亲得不够。“清”就要搞清楚界限,官是官,商是商,你是你,我是我。现在,一些地方与民企界限划得较清,不接触也不办事。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出现了一种新的所有制歧视?这是一个新的问题。


有关政商关系,我也提一个字:“辅”。政府重塑一定要树立“辅”的理念。《道德经》中有一句话很有哲理,说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这个“辅”是《道德经》的一大亮点,也是治国理政的大智慧。我们的政府、决策者、管理者,要把握“辅”的奥妙。


奥妙一,摆正位置。不要搞政府主导,尤其对民企更不能搞政府干预。现在的问题依然是权力干预过多。有人提出,在“市场决定论”之上再搞一个“政府驾驭论”,由政府驾驭市场作决定,那“市场决定论”就变味儿了,就是政府“乱作为”了。衷心希望政府能放下身段,按照中央的“市场决定论”精神,担负起“辅”的角色。


奥妙二,真诚辅助。“辅”并不是减轻责任。真正辅佐好天下,十分不易。政府应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服务型政府”,辅助好企业和社会,这方面需做的事情很多,如建立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等。


(原标题:产权保护 市场准入 政府重塑——民营企业投资下降倒逼的三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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